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

孩子發燒了怎麼辦?

家裡的小寶貝發燒怎麼辦?
先量體溫確認是不是真的發燒,如有發燒情形請依圖中方法先進行處理,接著一定要帶寶寶就醫喔!
▶更多詳細資料請看http://www.kln.mohw.gov.tw/?aid=509&pid=81&page_name=detail&iid=925

小孩3歲前,只要爸媽符合資格就能請假在家陪伴孩子,還有津貼可領喔!

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介紹http://goo.gl/EAanKw

資訊來源勞工保險局

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

廖士涵執導的 降生十二星座

〈降生十二星座〉由廖士涵執導,是作家駱以軍在台北郊區永和成長的青春期記憶,小說裡的電玩迷宮,就是曲折有如十二指腸的竹林路巷弄寫照。

片尾紀錄片特別回到卅多年前的歷史場景,駱以軍想起那是個黑白老三台、被聯考規訓的鳥籠歲月,「某天巷子裡忽然冒出彩色畫面的電玩遊戲機,從此改變了那個羞澀少年的內心世界。」

鏡頭裡的駱以軍早已是得獎無數的知名小說家,但仍不禁想起國小同班女同學叛逆早夭的傷感往事。


文化部推出臺灣文學劇場 文學入戲 《閱讀時光》影像重現經典小說2014.10.24
 為鼓勵全民閱讀,文化部繼閱讀新浪潮、飛越文學地景之後,再次推出力作《閱讀時光》,將十部經典文學改編成高畫質戲劇影片於螢光幕重現。24日下午,第一輪殺青的五部文學影集導演大集合,與原著作家共同欣賞成果試片。小說家駱以軍的青春回憶〈降生十二星座〉、柯裕棻踏入文壇的小說代表作〈冰箱〉,在導演王小棣號召的製作團隊精心拍攝後,文學入戲氣質脫俗。龍應台部長親自到場觀影,向作家、導演、演員致意,她表示拍攝文學影片就在「勾引」民眾重拾閱讀習慣,期待明年全劇殺青電視播出後,「觀眾因為看戲而愛上閱讀。」

        經典文學值得一讀再讀,也是戲劇創作的泉源。為了讓文學更貼近民眾生活,文化部推出《閱讀時光》計畫,將百年來臺灣文學具特色的十部作品改編成高畫質戲劇影片。由電影導演王小棣、王明台、鄭文堂、鄭有傑等執導話筒,把作家楊逵、廖玉蕙、季季、朱天文等經典著作,透過戲劇、紀錄片的影像敘事,再次活現在國人眼前。

        《閱讀時光》蘊釀多時,並自今年五月初正式開拍,第一批影片日前順利殺青,包括劉大任〈晚風細雨〉、廖玉蕙〈後來〉、張惠菁〈蛾〉、駱以軍〈降生十二星座〉及柯裕棻〈冰箱〉等五部作品從紙上躍登大螢幕。文化部特別舉辦試映發表會,先睹為快。全劇監製王小棣導演、參與執導的王明台、鄭文堂、廖士涵、安哲毅以及原著作家駱以軍、劉大任想起這段改編拍攝歷程,內心都充滿振奮。影片〈冰箱〉、〈降生十二星座〉分別飾演女主角橘子的演員林辰唏、男主角童年輝仔的周陳漢等也齊聚一堂,螢幕主角與小說人物相映成趣,勾動觀眾心弦重讀文學原典。

        龍應台部長表示,文學改編戲劇不勝枚舉,「文學一直就是創作的源頭,」很多觀眾因為愛上某部連續劇或電影,又重新把文學原著找出來細讀;文化部推出《閱讀時光》就是更有策略地推廣閱讀,透過影像的鋪陳感染,養成民眾閱讀習慣,擴大臺灣的閱讀人口。她很肯定幕後製作團隊的用心,「每位編導演都是臺灣的閱讀天使,讓文字文學重新回到民眾的日常生活。」

        《閱讀時光》以楊逵〈送報伕〉為起點,透過不同文學作品呈現臺灣百年來的人文蛻變,已完成的作品,各具時空特色,緊扣著臺灣人與土地、記憶的複雜情感。龍應台表示,閱讀習慣改變,很多人不再透過紙本,改成滑手機、看視頻,文化部透過影像把閱讀人口找回來,也讓文學在數位媒體時代找到自己的發聲姿態。

        首批試片中,〈降生十二星座〉由廖士涵執導,是作家駱以軍在台北郊區永和成長的青春期記憶,小說裡的電玩迷宮,就是曲折有如十二指腸的竹林路巷弄寫照。片尾紀錄片特別回到卅多年前的歷史場景,駱以軍想起那是個黑白老三台、被聯考規訓的鳥籠歲月,「某天巷子裡忽然冒出彩色畫面的電玩遊戲機,從此改變了那個羞澀少年的內心世界。」鏡頭裡的駱以軍早已是得獎無數的知名小說家,但仍不禁想起國小同班女同學叛逆早夭的傷感往事。

        另一部殺青劇〈冰箱〉由王明台導演操刀,改編自作家柯裕棻廿多歲時的短篇小說,女主角橘子決定把自己關在冰箱裡與現實隔離,反映作者對光怪疏離臺北的冷漠。紀錄片裡捕捉柯裕棻走過消沉,珍惜現實人生恬淡安定的確幸喜悅,即使只是最親密家人的一個眼神回應,「我也覺得那樣很好阿!」冰箱不再是情感的隔離所,而是同個屋簷下家庭生活的縮影。

         《閱讀時光》融合戲劇與紀錄片手法,除了透過戲劇呈現文學作品的創作核心,也搭配紀實影片,介紹作家寫作的時空背景,讓作品更具張力。後續還有楊逵的〈送報伕〉、朱天文〈世紀末的華麗〉、季季〈行走的樹〉、夏曼‧藍波安〈老海人洛馬比克〉以及王登鈺〈大象〉等作品將陸續登場,預計明年上半年可全數完成,並正式於國家地理頻道、福斯國際電視網旗下其他頻道及台視播出。

《閱讀時光》系列文學影片的導演、作家、文學顧問、演員等,齊聚參與《閱讀時光》試映記者會
《閱讀時光》導演參與試映記者會,分享他們拍攝時的心路歷程(右至左依序為:王小棣、鄭文堂、王明台、安哲毅、廖士涵)
《閱讀時光》系列文學影片的導演、作家、文學顧問、演員等,齊聚參與《閱讀時光》試映記者會《閱讀時光》導演參與試映記者會,分享他們拍攝時的心路歷程(右至左依序為:王小棣、鄭文堂、王明台、安哲毅、廖士涵)
 資料來源
中華民國文化部文化新聞
http://www.moc.gov.tw/artnews.do?method=findById&id=1222852536958

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

家人不幸生病過世,一般情況勞保有兩筆錢可以領喔!

部落格-1113-3.jpg
家人不幸生病過世,一般情況有兩筆錢可以領喔!但要記得符合給付申請資格的人有1位以上的話,只能挑選請領最多的人進行申請…
如果案例中的爸爸過世時是保國保或農保的身份,則可以同時申請「國保喪葬給付+勞保家屬死亡給付」或「農保喪葬津貼+勞保家屬死亡給付」喔!
▶這裡有喪假和各保險死亡津貼介紹http://goo.gl/GOivvS
▶勞保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請領資格http://goo.gl/XZ5jJ3
#勞保 #國保



勞工喪假規定

一、父母、養父母、繼父母、配偶喪亡者,給予喪假八日,工資照給。

二、祖父母、子女、配偶之父母、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,給予喪假六日,工資照給。

三、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、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,給予喪假三日,工資照給。

(因請假扣發全勤獎金之禁止)
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及公假,扣發全勤獎金。

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

看不懂國小.國中的數學怎麼教小孩?


我有觀察到數學是大部分孩子最弱的

而志工媽媽.社工姊姊們坦白說有些也真的看不大懂

由於我脫離了現代教育的模式也有一段時間

坦白說在輔導孩子們偶而也會出錯

我有一個曾在成大附中教數學的親戚也說

國小數學的教法確實跟以前的大有不同

最近為了要讓小朋友更懂數學的做法

上網查了一些資訊

我發現這個網站做得不錯

非常值得分享給家裡有國小生的家長看

現分享他的網址點進去就可以看到囉

http://blog.xuite.net/b0923368345/Oneofthebest/48802602


他是從國小到國中各個學期的數學都有分類出來

看網站的左側標示的非常清楚

希望這個網址能幫助大家

我個人認為網路上有許多資訊可以找出來幫助小朋友

如果家長願意花點時間陪小朋友一起看

不但自己可以再次複習

還可以幫助到小朋友

主要是可重複看外還可以省很多補習費

畢竟安親班的老師有限

也不可能每個小朋友都一對一指導

而孩子的功課要好

家長在家的督促跟複習是很重要的

不要把孩子功課的好壞推給學校或安親班的老師

因為老師是一對多..而你卻是一對一

國小的基礎沒打好..將來國中會讀得更糟

除非孩子肯自我突破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國小數學影片集中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results?search_query=%E5%9C%8B%E5%B0%8F%E6%95%B8%E5%AD%B8

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

保護令的相關資訊


何謂民事保護令?
依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之規定,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,為保護被害人之權益,免於再度受侵害,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。民事保護令是法院(高雄市所屬法院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)核發之命令,可約束加害人之行為或科加害人以義務,保障被害人之安全。

民事保護令能提供什麼?
在刑事制裁之外,提供另一種法律的保障。
避免被害人遭受更多的傷害。
提供被害人立即性的減輕傷害。
命令加害人接受治療或輔導,以使其改善偏差行為,根除不良習慣,重返正常家庭生活。

什麼情況可以聲請保護令?
1.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,可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。
2.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如有未達急迫危險情況,但確有安全上之現實考量時,可向法院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。
3.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,可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。

誰可以聲請保護令?
1.被害人、檢察官、警察機關、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均可聲請保護令,被害人為未成年人、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,其法定代理人、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,得為其向法院聲請。
2.緊急性暫時保護令被害人並不能擔任聲請人。

如何聲請保護令?
1.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,由檢察官、警察機關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 機關,以言詞、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。 
2.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應填具「民事(一般性)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」,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、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。 
3.聲請通常保護令應填具「民事通常護令聲請書狀」,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、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。

何謂通常保護令?
1.危險程度:目前安全比較穩定,但可能再度發生家暴。 
2.審理程序:法官須開庭調查。 
3.審理期:仍須視各法院、承辦法官處理情形有差異,通常約一個月內開庭調查。 
4.有效期限:依法官所核准之有效期限為準,最多一年。家庭暴力防治法15條第2項規定,到期前,可聲請延長一次,延長之保護另有效期最多一年。 
5.條款範圍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規定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下列一款或數款:
           禁止施暴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禁止接觸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遷出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遠離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暫時使用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暫訂監護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暫時探視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給付租金、扶養費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給付醫療、輔導、庇護所或財物所需費用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戒治令。
           給付律師費用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禁止查閱戶籍、學籍、所得令。 
           其他必要之保護令。

何謂暫時保護令?
1.危險程度:目前安全還不穩定,很可能還會再發生。 
2.審理程序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1項規定,法官得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。但是法官也可開庭調查。 
3.審理期:每個法院、每個法官處理情形有差異。通常可能一週內~一個月直接核發或者開庭調查。 
4.有效期限:於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時失效。 
5.條款範圍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規定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、第12款及第13款之命令。

何謂緊急保護令?
1.危險程度:目前有「急迫危險」,且有具體可證明的受暴事實。
2.審理程序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1項規定,法官得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。
3.審理期:家庭暴力防治法16條第4項規定應於法院受理聲請後四個小時內核發
4.有效期限:於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時失效。
5.條款範圍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規定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、第12款及第13款之命令。

相關檔案下載:http://socbu.kcg.gov.tw/?prog=2&b_id=11&m_id=91&s_id=445

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

什麼是民事保護令?時效有多久?

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保護令的功能在於保護被害人的身體與精神上的安全,法院會根據被害人的實際狀況核發適合的保護令。
1. 緊急保護令:
法院法官審查聲請資料確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,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性暫時保護令,俟通常保護令核發後緊急暫時保護令失效。

2.暫時保護令:
法院法官於受理警察機關代為聲請或被害人自行聲請之書狀後,進行審理程序,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時依法核發暫時保護令,俟通常保護令核發後緊急暫時保護令失效。

3.通常保護令:
法院法官於受理警察機關代為聲請或被害人自行聲請之書狀後,進行審理程序,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時依法核發,期限為一年,可再延長一年.............

參考資料來源
http://www.justlaw.com.tw/ViewLawTxt.php?id=173